职工量化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
2011-07-06

为了使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正,经过考核,能够正确评价每个教职工的年度工作成果,激励教职工更好投入到我院的建设与发展工作中去,根据学校的要求(20068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量化与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领导班子、教研室(实训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的工作布置、结果评定及异议复核等工作。

二、考核评分条目

1、考核得分由工作态度、工作成果、教科研和附加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

 

 

考核条目

1

工作态度40

2

工作成果(量)40

3

教研科研(论文作品)10

4

附加分10

 

合计:100

 

年度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工作态度得分+工作成果得分+教科研得分+附加分。

三、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

 

评 定 条 目

评 定 细 则

备 注

40

职工测评(10分)

按测评表的结果折算计分,具体细目见测评表。

以学院测评为准

领导测评(10分)

学生测评(10分)

劳动纪律(5分)

一、学(校)院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请假(私假)缺勤一次扣0.5分,因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二、学校检查发现上课迟到,被学校认定为教学事故按0分计。

考勤采用个人签到

工作规范(5分)

一、按时上交学(校)院各项教学文件,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

以校(院)要求为准

工作成果40

工作数量(30分)

一、教师岗位:工作量(360学时/年),得20分;二、管理岗位(专职):完成管理工作,考核合格,得20分(按360学时计);

三、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每增加16学时加1分;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下,每减少50学时扣1分;

最高分为30

工作质量(10分)

按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最高分为10

教科研(10分)

一、教科研

1、国家级(部)教研科研项目:主持得7分,参与者按排名顺序以次递减1 分,减完为止。

1、省级教研科研项目:主持得5分,参与者按排名顺序以次递减1 分,减完为止。

2、院级教研科研项目:主持得3分,参与者按排名顺序以次递减1 分,减完为止。

二、专业论文

1、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得4/篇;

2、公开出版发行教材(专著),担任主编4/套,副主编得2/套,参编1/8万字;

3、校内外各类公开发表的文章、作品,得1/份。

三、横向课题

 完成10000元以上的课题,得10/项,以到帐经费为准;

最高分为10

附加分(10分)

一、获得市级以上成果奖,主持得10分,其他依次递减,减完为止;

二、参加学校各种教学与管理活动(考核)评比。

获得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7分;三等奖得5分;优秀奖得3分,参与者得1 分。

最高分为10

四、考核实施

1、学生测评项目有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教学秘书、专(兼)职辅导员实施;

2、教职工测评项目有院长负责,组织行政秘书实施;

3、领导测评项目有书记负责,组织党务秘书实施;

4、测评项目最后汇总有书记负责。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作为学院教职工综合素质考核的质量指标;

2、作为学院推荐学校年度职工考核优秀的候选人,从第一名依次推荐。

 

矿业工程学院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