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马子棋、吕振兴等十六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周磊
发布日期:
2016-12-13
矿建15-1 马子棋 矿建15-1 吕振兴
矿建15-1 苗善德 矿建15-1 施 鹏
矿建15-2 丁国浩 矿建15-2 李浩生
矿机15-1 刘晓萱 矿机15-1 朱苗苗
供电15-1 姜 维 通信15-1 刘 畅
通风15-1 陈景博 供电15-1 卢 奇
路桥15-3 袁爱进 路桥16-3 夏子秋
路桥16-6 阿不都沙拉木·肉孜 路桥16-6 刘馥鸣
以上同学在2016-2017第一学期一至十五周内旷课累计已达11学时以上,其行为严重影响班级管理和二级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第十六条之规定,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同学警告处分。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能源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