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王金元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周磊
发布日期:
2020-11-02

交通学工字【202010

关于给王金元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路桥19-3  王金元 19401630318

王金元同学于20201030日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校园、夜不归宿,其行为给班级管理和二级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与处分暂行办法,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金元同学警告处分。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交通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