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修订)》苏建院人〔2013〕3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安
组员:赵武、靳会武、宗义江、崔蓬勃、史俊青、刘颀楠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严谨治学,教学业务能力强。近3年内至少完成学院平均教学工作量。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熟练讲授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模式有创新,教学质量优秀,在课程建设、在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中成绩突出,或在技术开发与推广、技术服务工作中作出贡献。
3.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课教师应为“双师型”教师。
4.专业类教师同时具备:近三年内主持校级及以上立项建设课程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微课大赛;学生评教位居全院教师前80%;近3年发表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5.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同时熟练讲授1-2门主干课程、学生评教前80%的教师直接确定为骨干教师。
三、岗位职责
1.配合完成专业主任(课程负责人)安排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工作等任务,将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方案在教学中实施;完成专业主任组织的专业调研与论证,参与编写专业调研报告,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协助专业负责人申报本专业教科研建设项目。
2.主持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工作,完成课程标准、实训标准的制定(修订)1门以上,主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思政课程建设各1门以上,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能力大赛、微课竞赛、说课比赛1次以上。参与新形态教材、立体化教材编写1门以上。
3.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任期内讲授1-2门职业岗位课程和指导专业实践教学,教学工作量每年均超过全院专任教师平均水平(教师岗)、或完成学校规定科研任务指标(科研岗)。
4.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参与申报“课堂革命”典型案例1个,任期内教学质量考核获得优秀1次。
5.参与教研与科研活动。任期内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或横向科研项目1项;发表教科研论文2篇(核心期刊为1篇),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教研、科研有关竞赛奖项1项及以上。
6.参与专业岗位实践,任期内参与省培、国培项目1项或专业技能培训考证1次;完成企业顶岗实践累计3个月以上。
7.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骨干教师目标任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教学秘书)。
2.在满足基本条件者中,通过对骨干教师前3年主要工作的考核、计分(计分办法见附表),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处给定的名额按照计分排序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3.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
4.公示无疑义上报人事处。
五、本细则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交通工程学院
2021.05.31
附:骨干教师选拔计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计分办法
项目 | 权重 | 计分办法 | 备注 |
课程建设 | 20 | 1.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每门:第一完成人8分、第二完成人5分、其他2分。 2.主持完成校级课程建设,每门:第一完成人4分、其他1分。 3.出版本专业教材,每部:主编5分、副主编3分、其他1分。 4.完成课程标准编制,每门计1分。 | 2018-2020年 |
教学工作量 | 20 | 近3年平均工作量,每超过基本工作量25学时,计1分。 | 2018-2020年 |
专业建设 | 20 | 1.省级专业建设项目,主持人10分、排名2-4位6分、其他3分。 2.校级专业建设项目,主持人5分、排名2-4位3分、其他1分。 3.专业主任,计5分;专业副主任(主持工作),计4分。 | 2018-2020年 |
教科研 | 20 | 近3年平均科研绩点,每个绩点计1分。 | 2018-2020年 |
业务奖励 | 20 | 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人15分,排名2-4位10分、其他5分。 2.行指委教学成果奖,主持人10分,排名2-4位6分、其他3分。 3.校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5分,排名2-4位3分、其他1分。 4.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5、省级微课大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6、指导省级优秀毕业设计,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7、指导校级以上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2018-2020年 |
注:各项目分数封顶。